院发字[2002]164号
各院(系、部),院直各单位: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大力推进教学改革,提高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豫教高[2001]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教学工作,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我校是一所以教学为主的高等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教学工作始终是学校的中心工作。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人才培养的质量问题愈来愈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因此,要保证学校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毕业生就业的竞争力,必须高度重视教学工作,提高质量意识,牢固树立人才培养质量是学校生命线的观念,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1.建立教学质量责任制。实行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党政一把手为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全校各级领导要强化质量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将教学质量责任制落实到教学的各个环节,落实到每门课程、每个教师。
2.坚持各级领导随机听课制度。校党委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教务处长等相关部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院(系、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并做好听课记录,于每学期期末将听课记录交校教育教学督导办公室。
3.坚持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学校每三年召开一次全校教学工作会议,定期召开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解决教学工作存在的新问题。学校领导要定期召开分管行政部门负责人会议,专门协调、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教务处要定期召开各院(系)主管教学领导会议研究教学工作。院(系)每学期要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会议,联点校领导参加,针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本科教学工作的措施。
二、调整经费支出结构,加大教学经费投入力度
1.学校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要保证四项经费(教学业务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占学生学费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0%,并保持每年持续增长。
2.落实学校第三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从2002年起,每年用于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重点加强基础实验室、新专业实验室、计算机实验室、多媒体教室、校园网和校级重点实验室建设。
3.设立教学改革专项经费,加大教学研究力度,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4.对教学经费专款专用,在院(系)的校拔经费中,直接用于教学的经费的比例不得低于70%。财务处每年负责审核各单位教学经费的使用情况,对经费使用不当等问题及时处理。
三、规范教师教学工作,强化基础课教学
1.所有具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学年必须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2.所有在岗的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要承担一门课的主讲任务,鼓励教授、副教授讲授基础课。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学年至少要为本科生做一次学术报告。没有特殊原因,教授、副教授连续两个学年不承担教学任务的,不再聘任其教授、副教授职务,并停止享受教授、副教授的一切待遇。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本科生开设公共选修课。
3.确保一线教师教学质量。各院(系)担任本科教学任务的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专业主要课程、基础课教学的主讲教师原则上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的讲师职称以上教师担任。初级职称教师原则上不能担任专业主要课程的讲授任务。对于新办专业个别教师职称达不到以上要求而又必须承担主要课程讲授任务的,须有一年及其以上的助课经历,经院(系)研究同意,报教务处审核,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4.聘请校外知名专家学者做为我校的兼职或客座教授,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他们来校开展专题讲座或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四、加强教师教学质量管理、实行教学效果考核一票否决制
1. 实行教师教学效果评价制度。教务处、教育教学督导办公室和各院(系)每学期要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进行评价,由教务处公布评价结果。对教学效果差、责任心不强的教师,院(系)要拿出帮助措施,限期提高。对在规定时间内教学效果仍不能明显提高的教师,要调离教学工作岗位。
2.实行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的结果与年终课时津贴挂钩制度。学校按教学效果的优良确定课时津贴发放标准,以调动广大教师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积极性。
3. 在教师职务评聘和年度考核中,实行教学效果考核一票否决制。对于未达到规定教学工作量或教学效果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4.完善校“十佳教师”评选制度。坚持每三年评选一次校“十佳教师”制度,以激励教师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五、加强师德建设,树立优良教风
1.进一步修订、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教师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既要重言教,更要重身教。坚持做到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提前,对于违反规定的教师,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2.各院(系)每学期要认真审核教师的授课计划,任课教师在首次授课时应向学生公布学期课程的教学安排,自觉接受学生的监督。
3.教师不得擅自调、停课。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调课者,应严格按规定履行调停课手续。
4.教师在上课前应认真备课,院(系)主要领导每学期要检查教师的授课教案,坚决杜绝没有讲稿或教案上课。教务处每学期要抽查教师的教案撰写,教师批改作业、实验(实习)报告批改等情况。
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培育学术带头人
1.采取措施、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来我校工作,不断充实教学第一线的师资力量。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的引入,提高我院师资队伍的数量和质量。
2. 努力做好在职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力争使我校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历的教师在3-5年内达到45%以上。
3. 坚持一般和重点、引进和培养相结合的原则,组建合理的学术梯队。加大对省跨世纪学术带头人和省、校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使他们尽快脱颖而出,成为专业教学和科研的骨干力量。
七、加强学风建设,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1.强化德育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提高大学生思想工作的时效性。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2. 严明学习纪律,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场纪律,严格评分标准,形成良好的考风。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认真听取学生教学信息员对教学管理及学风建设的建议,加强与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交流与沟通。
八、采用政策引导,积极推进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教学
1.教师在授课中讲授专业名词(术语)时应同时介绍相应的英语术语,在讲授重要定义、定理和原理的同时应介绍相应的英语表述,在制作多媒体时,尽量采用中、英文表示。
2.计算机技术、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等专业要创造条件,在部分专业课试行双语教学。
3.具有博士学历的教师,争取在1-3年内开设一门用双语授课的课程。
4.教务处和各院(系)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鼓励教师使用英语进行授课,同时要创造条件,积极开展用双语教学的研究工作,制订规划,分步骤、分阶段实施双语教学的试点工作。
九、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提高优秀教材使用率
1.严格执行教材选用规定,严格选用程序。要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重点教材”、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和获省、部级以上奖的优秀教材。
2.各院(系)要对本科专业使用的教材进行调查和了解,尽可能使用3年内出版和再版的教材。
3.设立教材建设专项经费,支持我校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省部级“十五”规划教材的编写工作。
十、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能力
1.启动校园网二期建设工程,校园网在十五末要连通所有办公室和主要教学楼。
2.积极开展校内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每年举办1-2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班,提高教师现代教育技术水平。
3.修订课程建设评估验收指标体系,凡申报省、校级优秀课程的,要求有高水平的CAI课件。
4.加强硬件建设,继续加大多媒体教室建设力度。到2005年底,使我校多媒体教室数达到60个以上,多媒体教室座位数达到5000个以上。
十一、强化实践教学,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1.加强实验室建设,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实验室建设,特别是新专业实验室建设。另外,计算机实验室、主要基础课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需及时进行更新。
2.及时修订实验教学大纲。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出比例。专业主要课程的实验开出率要达到100%,主要专业基础课的实验开出率不能低于95%。
3.加强校内外教育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每个本科专业原则上校外教育教学实习基地不能低于2个。教务处和各院(系)要采取必要措施,加强与基地学校(单位)的交流与沟通,保证学生在校外基地的实习效果。
4. 教务处要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和质量要求,严格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和评定。开展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活动。
5.积极开展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课外科技活动与社会实践最低学分要求,加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6.全校各实验室、资料室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向本科生开放。
7.加快院(系)和实验室调整步伐。科学制定调整方案,对于相近专业分属于不同院(系)的实验室进行整合,以减少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提高利用率。
8.各院(系)要组织各种形式的创新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教务处和相关院(系)要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等各类全国性大学生竞赛活动。
十二、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
1.强化日常教学检查。坚持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教学检查制度。
2.完善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机制。完善学生评教、校教育教学督导员评教和院(系)评教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学生网上评教。将教师的教学效果评价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3. 建立教学事故认定制度。对工作不负责,影响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教师及各类管理人员,按照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建立院(系)教学工作评估制度。制订院(系)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逐步开展院(系)教学工作定期评估评价制度。
5.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与监督。通过建立完善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发挥其在教学工作中的作用。组建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加强信息收集和反馈。
6.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各院(系)要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教学秘书和教务员队伍。人事处从职工培训费中要划出专门经费,用于教学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7. 加强教学管理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教务处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引进综合教务网络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教学管理网络化、信息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十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1.教务处要制订出台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并分步实施。
2. 按照经济社会及高等教育发展要求,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
3.完善高等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人才培养的“四双工程”,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增强我校毕业生在人才市场的竞争能力。
4.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全面提高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OO二年十二月十八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