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字[2005]221号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材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促进我校教材选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材选用
(一)教材选用原则
1.公共基础课原则上全部选用统编教材或获奖教材,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也应最大限度地选用统编教材和获奖教材。统编教材界定的主要依据是《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等教材目录和国家、省级有关批文。
2.优先选用曾获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的优秀教材,新出版的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
3.对于教材选用,原则上要选用近3 年出版或再版的教材。
4.国外原版教材要选用具有国际通用性、可比性、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教材。
5.自编教材必须是纳入校教材建设规划并经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同意的教材。自编教材必须以讲义的形式使用1─2年,在教学实践中得到检验、补充和完善,效果良好的,由主编提交编写报告及编写大纲,经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批准之后再正式出版。
6.为减轻学生经济负担,辅导教材学校一律不统一发放,采取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强行发放和摊派。
(二)教材选用程序
任课教师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对教材的品种、内容、水平、特色等情况比较了解,因此在教材选用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教材选用程序如下:
1.主讲教师提出选用教材意见,教研室主任审核,院(系)领导审批。并以院(系)为单位按要求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教材征订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教材科。
2.教材科根据教材使用情况、教学效果、库存情况以及掌握的教材出版信息等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拿出初步意见。并列出全校学期教材选用汇总表,经教务处处长审核批准。
(三)教材选用要求
1.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若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没有大的变化(变化范围控制在1/3之内),一般不得任意更换教材;若要更换新版本教材,须提供新版教材样书,供审批时参考。
2.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
3.为避免教材过时、积压、浪费,每种教材原则上每次征订一届学生用书量。
4.对列入学校规划出版的教材,每次征订一般不超过两届学生使用量。
5.对未经审批、教师自行编写(含参加外校主编的教材编写)出版的教材,不列入选用计划。
6.教材一经选订、购入,必须按计划使用,不得因更换任课教师等原因而拒用。
二、选用教材评价
(一)建立教材选用评价、论证制度。各院(系)是教材选用的主体,每学期各院(系)应利用教研活动时间开展教材研究、评价工作,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对不同版本教材进行广泛调查、评价和研究,对使用教材进行质量评议,通过评议了解使用教材的教学效果,分析使用教材的质量状况。每门课一个轮次结束后,各院(系)应组织教师对选用教材进行认真分析,为教材选用提供依据。
(二) 教务处定期组织学生对使用教材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供学校选用教材时参考。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0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