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科技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院发字2003【196】)的有关规定,特对获得学校大学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简称:学生项目)的结题做如下要求:
1.学生项目设立的目的在于鼓励和支持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所有获得资助的同学要倍加珍惜学校给予的机会和平台,积极主动地投入课题研究工作,确保课题确定目标的实现。
2.受资助项目的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起指导责任,科学规划项目的研究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和督促学生按时完成课题研究。所在学院也要为学生从事课题研究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3. 项目完成应提交以下三种形式的成果之一。每年各学院以第三种其他形式结题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1)论文。必须为公开发表论文,学生为主要完成者(文科:学生应为前两名作者,理工科:学生应为前三名作者),鼓励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会议论文不在列。论文内容必须与项目一致,并注明项目基金来源为:“河南科技学院大学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创新基金项目或河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
(2)出版书籍、科技发明、软件开发制作、参赛获奖等形式的,需显示“河南科技学院”或“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创新基金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同时附上图书、专利证书、软件应用单位证明、获奖证书等。
(3)其他形式,各学院(部)根据工作难度和实际情况,自行设定结题标准审核结题,学生应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研究报告。
4. 学生项目在研时间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超过两年不办理结题。如期结题但不能达到预期研究目标,不能结题的项目,学校将取消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