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加快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交叉融合建设,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河南科技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现开展2024年春季微专业招生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设置
微专业是指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
微专业基于现有专业或特定行业、领域,围绕核心概念和技能构建课程体系。微专业课程一般安排为连续的2个学期,报名时间在学期初,限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每个微专业开设4-6门课程,每门课程2-4学分,总学分10-16学分,每学分一般16学时。
为使同学们准确了解各微专业的研究方向及培养目标,我校编制了详细的微专业招生简章,见附件1。
二、修读方式
微专业原则上超过15人可开班,授课单独编班。微专业课程一般安排为连续的 2 个学期,上课时间安排在平时或者寒暑假小学期(一般1-2 周)。
三、微专业收费与证书发放
1.微专业学费采用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进行。学生修读微专业,依据总学分一次收取费用。微专业开班后学生一般不退读,确有特殊情形不能完成修读的,需于每学期开课前一周提交申请,经学院、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按照未修课程学分同比例退费。
2.微专业成绩单:微专业课程成绩单列成绩单,计入学生学业档案。在主修专业学习年限内,学生未完成微专业修读计划,经本人申请、开设学院审核后,微专业修读课程所获学分不可转换为本科专业课程学分,可申请置换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
3.微专业证书: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修读,成绩合格,达到规定学分,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定,发放学校统一制作的微专业证书。微专业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四、招生报名流程
3月22日—4月7日,发布微专业招生简章,各微专业开展招生宣讲,学生选择要申报的微专业,填写《河南科技学院微专业报名表》(附件2)到招生学院报名(每名学生限报名1个微专业)。
4月8日—4月10日,微专业开设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学院按照招生专业分别填写《微专业报名汇总表》(附件3)。4月10日前将纸质版(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4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k#hist.edu.cn,发送时请将#替换为@。
4月11—12日,教务处对各微专业报名结果进行复核,公示招生结果。
4月18日之前,学生到财务处缴纳微专业学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微专业修读资格。
五、各专业报名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做好招生宣传,组织好报名组织工作,确保微专业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其他事宜请参考《河南科技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附件4),管理过程中,如因国家或省级管理部门相应政策变更,按照上级管理部门文件执行。
教务处
2024年3月22日
(初审/黄文 复审/侯宏皎 终审/杨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