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掌握在校学生的学业修读情况,及时提醒学生如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所修学分,顺利完成学业,现组织学生进行学业进展自查以及各学院复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与范围
全体本科生
二、核查时间
2026年3月25日—4月3日。
三、工作流程
1.各学院核查教务管理系统已开设课程信息(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开课学期等)是否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应开设课程信息一致,并填写《河南科技学院学生学业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2.各学院教务秘书从教务系统中导出学生课程学分等相关数据,(查询路径:电脑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主控—学生成绩—有效成绩—查看学生学业进展—选择年级专业—检索)填写《学生学业核查统计表》(见附件2);
3.各学院组织学生根据学生成绩单对《学生学业核查统计表》逐一进行核实(学生查询路径:电脑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主控—学业成绩—入学以来—有效成绩—检索),学生核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将问题反馈给教学秘书进行复核;
4.教务秘书将《河南科技学院学生学业进展情况统计表》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并做好相互衔接和协调配合。
2.各学院应重点关注在核查中发现的学业异常学生,及时通知学生完成相应课程重修、补修。
五、注意事项
1.凡存在降级、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的学生,应按现所在年级的专业教学计划修读学分。若因专业培养方案调整导致个别课程未修读的,可以通过学分置换、课程重修、课程补修等方式完成。需进行学分置换的课程,由学生本人填写《河南科技学院学籍异动(或校际交流)学生课程学分置换表》,学院审核后报送教务处进行置换。需重修、补修的课程将在学期初进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2.转专业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专业培养方案修读,应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转专业前没有修读的现专业课程,须通过课程重修方式补修。相近课程替代,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进行学分置换。
六、材料提交要求
1.《河南科技学院学生学业进展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至学籍学历管理科邮箱备案,纸质版留各学院备查。
2.《学生学分核查统计表》中学分核查表电子版发至学籍学历管理科邮箱,纸质版留各学院备查;学业进展处理统计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籍学历管理科。
以上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6年4月3日。
附件:
1.河南科技学院学生学业进展情况统计表
2.学生学分核查统计表
3.河南科技学院学籍异动(或校际交流)学生课程学分置换表
教务处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