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安全是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学生成长成才的基本保障。期末和寒假期间,学校师生实习工作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为有效防范实习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6〕4 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刻认识实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政治担当,树牢责任理念,增强实习安全管理能力,切实保障学生实习期间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稳定有序。
二、压实安全责任
各学院要切实履行学生实习管理主体责任,细化实习组织安排,强化实习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实习安全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确保实习保险全覆盖。要分级明确实习安全管理职责,将安全管理要求贯穿于实习全过程、各环节,确保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对重点专业、重点实习任务强化管理。不得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联系安排实习。各学院要建立健全相应责任追究机制,对实习安全管理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部门或个人,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三、强化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创新形式,深入开展覆盖全体实习学生的岗前、过程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实习单位须组织专项安全培训,明确实习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相关规章制度、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救援避险方法等,重点提示各类风险隐患。实习指导教师要现场跟踪指导,及时提醒实习安全风险,进一步保障实习安全。
四、排查安全隐患
各学院要坚持“预防为主 ”,组织师生全面排查实习全过程可能遇到的人身安全、个人信息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住宿安全、食品安全、社交安全等方面风险隐患,形成并动态更新风险隐患清单,确保相关人员“懂安全、会避险 ”。要围绕实习单位资质、安全管理水平、工作环境、硬件设施条件等,系统排查实习场所潜在风险隐患。同时,各学院要加强对期末和寒假期间校外打寒假工学生的管理和提醒,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非实习学生在校外打寒假工,对参加打寒假工的学生,要进行排查摸底,提醒学生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备,加强安全防范。
五、完善应急预案
各学院要会同实习单位,针对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工伤事故、交通意外等,共同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响应流程与操作规范,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明确第一时间报告要求和基本处置程序。要畅通“指导教师->分管副院长->院长->教务处->主管校领导”信息上报途径,明确上报时限,并对信息发布、舆情应对提出要求, 防止不实信息扩散引发次生舆情。各学院在期末和寒假学生实习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教务处。
六、材料报送
请寒假安排实习的学院于2026年1月13日前将实习安全风险排查报告、寒假实习学生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报送方式: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和学院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jwcsjk#hist.edu.cn(发送时请把“#”替换为“@”)。
附件1:寒假实习学生统计表
教务处
2026年1月9日
(撰文/肖华 初审/李士鹏 复审/李松伟 终审/杨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