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重新学习工作(以下简称“重修”),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便于各学院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根据《河南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河南科技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校发字[2013]156号)《河南科技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重修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须知
1.2023-2024级四年制在校本科生申报重修科目(含实践环节)不超过3门,2025届预计毕业生不超过5门,往届毕业生报名门数不限。
2.所有学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重修报名手续。
3.重修考试安排
①大学体育、创新创业基础、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训练的重修及考试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②组班辅导重修的课程于本学期学习结束后两周内由承担学院组织考试,考试课程由教务处考试中心组织安排,考查课程的重修考试由学院组织安排,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课程重修由学院安排落实指导老师,学生根据安排自己联系指导老师;随班和个别辅导重修的课程于下学期开学后与补考同步进行。
③学生可以申请重修除通识选修课外的任何已修课程。
教务处发布的签名交费表上仅列出在校生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的课程信息,学生从中选择相应课程报名重修,不得超出门数上限。往届毕业生、延期毕业生如需报名,应在附表上手写补充相应信息。
④学生也可申请学习以前学期未修课程(含通识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如高年级学生已修读选修课未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可通过报名学习以前未修课程,报名须在附表(详见附件2)上手写补充相应信息并在备注栏写明“未修”。
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和实习实训(含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学年论文等)须在开课学期报名,全程参与实验操作/实习实训;理论课程报名学期不限,但为保障重修学习效果,建议在开课学期报名。
二、重修报名及交费方式
1.报名时间定于9月26日-9月29日。
2.教务处于9月25日(含9月25日,下同)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导出以前学期补考/重修未通过的课程信息表并发给各学院供学生参考。学生个人提交重修学习申请表(原听课证修订)(详见附件1),学院核对信息(确保完整、准确)、盖章并于9月29日前将纸质重修学习申请表和报名信息汇总表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汇总后,交由承担单位审核并盖章,然后教务处盖章分发至各学院。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并交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3.缴费标准
重修收费根据《河南科技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执行,保持不变。收费标准按学生所在专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确定。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6个专业按10%上浮学费标准。下表为各专业学分收费标准。

三、重修方式
重修学习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人数采取以下方式安排重修课程教学。
1.组班辅导重修:对于报名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的课程,由开课学院安排组班辅导重修。课时安排为不低于计划课时的1/3,难度较高的公共基础课不低于计划课时的1/2。可安排在本学期非大型考试周的周五晚上或周末上课。
2.随班辅导重修:报名人数不足20人的本学期开课且与本人现有课表不冲突、尚未结课的课程,学生根据实际选择相应的教学班学习。
3.个别辅导重修:报名人数不足20人且本学期未开设课程/虽开设但因课程时间冲突无法上课的学生,以个别辅导方式进行,具体辅导教师、辅导时间、地点、方式由承担单位确定并上报辅导教师对接名单。
四、其他说明
1.学院做好本院学生(尤其是往届延期毕业生)重修报名、缴费组织工作,确保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工作,逾期不予处理。
2.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办理退修退费事宜,请同学们合理规划。
3.10月10日公布组班辅导重修和个别辅导重修具体安排,组班辅导重修学生按照课表上课,个别辅导重修学生按照后续通知要求办理个别辅导重修手续,确定辅导教师、时间、地点、方式等。
联系电话:3040482
教务处
2025年9月25日
(初审/李玲 复审/赵高丽 终审/杨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