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教学名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25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从在职的专任教师中遴选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适当向青年教师和基层一线教师倾斜。我校限推荐2人。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优良。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为人师表,立德树人成效显著,无任何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记录。
2.教学一线经验丰富,育人成果突出。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近六学年主讲课程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且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至少一门课程。
3.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力突出。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限主持人);担任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精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项目负责人;在核心期刊发表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或出版教学研究专著;在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等方面有显著创新,教学效果广受学生好评,同行认可度高。
4.团队建设与科研能力并重。能有效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年轻教师成长;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能有效反哺教学,实现教研相长。
现任校级党政领导(含副职)不得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不得申报。具体遴选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与院系初核。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二级院系提交《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教学名师培育对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含教学工作量证明、获奖证书、项目立项书、论文专著等)。二级学院(系)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和初步遴选,重点考察申报人的师德师风、教学业绩、改革成果等,提出推荐意见。
2.学校遴选推荐。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资深教授组成的遴选工作小组,按照遴选条件和指标体系,对二级院系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校级推荐名单。
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材料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时间发现问题即取消资格。
四、工作要求
1.申报时间。请于9月29日上午11点前提交电子材料及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
2.材料清单。每名申报人的个人材料(每人1袋,袋内含以下材料)。纸质材料:《申报表》(签字盖章)、附件支撑材料合订本(附目录与页码,按顺序装订);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单位在职证明(人事部门出具),学校党委出具的《政治表现与师德鉴定意见》(正式文件),申报表所列成果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教学项目、获奖证书、论文专著、课程立项等),近六年教学工作量证明(教务部门盖章),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教学效果佐证材料(可选)。电子材料:电子照片(蓝底,JPG格式,比例5:4,分辨率1200×960,大小2M以内,文件名:XX学院-申报人姓名),现场教学录像(MP4格式,20分钟以内,≤500MB,文件名:姓名+课程名称),以及纸质材料电子版。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以“XX学院”命名。
3.材料装订与格式要求。所有纸质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支撑材料需编制详细目录,标注页码,复印件清晰可辨;教学录像与照片符合格式与大小要求,确保可正常播放与显示。
联系人:黄文,3040246。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教学名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5年9月24日
(初审/黄文 复审/侯宏皎 终审/杨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