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实施科教融汇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教高〔2025〕169号)(附件1)精神,推动我校与省直科研院所深度合作,促进科教融汇、协同育人,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与意义
本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构建科教融汇协同机制,旨在通过高校与180家左右科研院所深度融合,最大程度释放科研平台资源,共建课程体系,联合培养人才,协同科研攻关,构建科教融汇育人新机制,服务国家和河南省重大战略需求。
二、主要任务与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参照附件1中所列的六项重点任务,结合本单位学科与专业特点,主动对接河南省科学院、社会科学院、农业科学院、医学科学院、中医药科学院及相关产业研究院等科研机构。
(二)各教学单位应围绕学科专业发展需求,与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详见附件1)签署科教融汇协同育人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至少涵盖六项重点任务中的三项及以上。
(三)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扎实推进科教融汇协同育人项目落地实施,确保合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四)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报送材料,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择优向河南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三、报送材料清单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9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报送至教学研究科:
(一)《协议签署情况信息表》(附件2);
(二)《科教融汇协同育人项目备案表》(附件3);
(三)与科研院所签署的合作协议扫描件。注:该合作协议模板目前教育厅尚未发布,待模板正式发布后,将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单位。
(四)项目命名须统一采用如下格式:“XXX学院—XXX科研院所—XXX学科/专业集群科教融汇协同育人项目”。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侯宏皎 黄文
联系电话:3040246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实施科教融汇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教高〔2025〕169号)
2.协议签署情况信息表
3.科教融汇协同育人项目备案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3日
(初审/黄文 复审/侯宏皎 终审/杨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