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着力推动教师教育振兴发展,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5年河南科技学院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各学院推荐的教学成果,原则上从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示范性项目、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及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等改革项目中培育产生。同时,需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推荐要求
(一)成果内容要求
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在全省或者高校(地市)的一定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成果主持人要求
成果主持人及团队应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教师个人及团队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的,主持人应当直接参加了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并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单位集体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的,该成果应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全过程,并以该单位为主提供条件保障。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已经获得河南科技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不得重复申报。
退休人员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必须是一直从事教师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没有间断,其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申报及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由成果主持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初评后向教务处推荐。教务处不直接受理个人提出的申请。
(二)学院初审、推荐
各学院受理成果申报,进行资格审查并开展初评工作,本次推荐不限项,但学院须进行评审,对拟推荐成果履行公示程序,并排序推荐。
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思想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良好,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学术不端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申报教学成果的团队中来自一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员、县级教师发展机构教师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团队人数的40%。
四、成果评审
(一)评审程序
教务处成立2025年河南科技学院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进行现场答辩、实地考察。
(二)评奖限额
2025年河南科技学院教师教育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共2个奖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
此次评选出的河南科技学院教师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将推荐至河南省参评省级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需提交《河南科技学院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1)、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以及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等。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要按照申报表填报说明,认真提交申报材料,确保完整、真实、规范。
(二)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在组织初评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填写《2025年河南科技学院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于5月20日前将汇总表、相关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406室。电子版请发邮箱:jyk@hist.edu.cn。联系人:黄文,电话:0373-3040246。
(三)各高校报送的教学成果,均须按如下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1.《河南科技学院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教学成果报告。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等,字数不超过8000字。
3.支撑成果的其他文字材料,如论文、案例等,总字数不超过1万字。
4.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视频材料按MP4格式制作,播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上述文字材料要求使用A4纸打印,双面印刷,竖装;需签字的必须亲笔签名;电子档要求PDF格式,录入内容要求小四号字体。
(四)请各学院将每项成果材料独立装牛皮纸袋,在纸袋正面贴上所附材料明细表。
教务处
2025年5月9日
(初审/黄文 复审/侯宏皎 终审/杨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