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本科高校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提示函》(教高函〔2025〕172号),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我省高校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工作提示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学院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实习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须制定完善的实习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实习安全风险定期研判机制,构建“学校—学院—指导教师”三级管理体系。要与实习单位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制定实习安全工作方案,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规范管理,确保实习安全
各类实习原则上由学院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各学院在确定实习单位前,须实地考察评估,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条款,确保实习单位具备合法资质、良好的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措施。学院与企业共同制定实习方案,分别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指导教师全程协同指导和管理学生实习。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对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的学生,要安排校内教师跟踪指导。
三、严守安全底线,保障学生权益
各学院要做好实习学生的安全、纪律、心理健康教育及日常管理。实习单位要做好学生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教育。制定实习安全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紧急情况及时妥善处置。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实习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学生健康监测与心理疏导,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禁止安排学生到与专业无关的岗位或高危岗位实习,严格执行工作时间规定,不得安排夜班或高强度劳动。实习前各学院应当组织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覆盖实习全程。
各学院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工作,优化实习条件,规范过程管理,确保实习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请各学院于4月22日前,将学院实习管理制度及本学期校外实习统计表(包括专业、时间、地点、人数、指导教师等,详见附件2)发送至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jwcsjk#hist.edu.cn(发送时请把“#”替换为“@”)。
附件:
1.关于加强本科高校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提示函(教高函〔2025〕172号)
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校外实习统计表
教务处
2025年4月18日
(初审/肖华 复审/赵高丽 终审/杨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