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系统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25届毕业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鼓励学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等各类职业技能证书,提升职业能力,实现学生毕业时至少取得1个职业技能证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二、认定工作安排
通过“课证融通”,将职业技能评价标准与教学内容相结合,将专业课程与职业技能标准相结合,综合学生日常学习情况与综合素质,进行过程性评价,对相关专业课程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合格的毕业生可认定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一)认定申报
1.申报工种
经省级人社部门审批公示的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可认定制图员、营销员、鉴定估价师等94个职业(工种),详见附件1。
2.申报范围
2025年6月毕业的本科生、专科生。
3.申报条件
(1)年满18周岁,在我校注册学籍,本学年毕业;
(2)修满学分符合本专业毕业资格;
(3)未取得本职业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认定原则
应认尽认。除个别学院个别专业没有相应职业(工种)不参与认定外,其他学院所有与备案通过职业(工种)相关专业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均应参加认定。
(三)认定标准
按照学生申报认定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开展认定(可登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职业标准系统查看)。
(四)认定条件
1.学院依据遴选的3-5门工种相关课程,初修成绩全部合格(百分制),学分修满,综合评定合格,可授予学生申报职业(工种)三级/高级证书。
2.学院依据遴选的3-5门工种相关课程,通过重修或补考等形式成绩全部合格(百分制),学分修满,综合评定合格,可授予学生申报职业(工种)四级/中级证书。
以上为基本认定条件,学院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制定符合学院情况的认定条件。
(五)认定实施流程
1.组织管理(3月25日-4月2日)
相关学院成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领导小组,成员包含学院领导、教务管理人员、专业负责人、专业老师等相关人员5-7人(单数),坚持“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把关,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对学生进行中级、高级的评定,不得违反规定。
结合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学院2025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包括组织领导、工作计划等,详见附件2)和《职业(工种)评价获证规则》(详见附件3),负责本单位毕业生职业技能认定工作整体统筹工作。
2.学生网上报名(4月3日-4月10日)
学院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报名。学院对学生选择职业(工种)进行指导。已取得同职业同等级或高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无需重复申报。每生只报一个职业(工种)。
申报报名阶段,为提高工作效率,本次申报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系统”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4月3日-10日24:00。电脑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教务处主页右下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录入本人学号和身份证号后登录后进入申报。
(2)“个人申请信息填报”页面: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信息由学生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请申请人审核;第二部分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同时提交照片和电子签名,完成后提交。
上传照片要求:近6个月内,浅蓝色底,一寸免冠照片(推荐使用学信网毕业电子照片),大小20KB以内,格式为jpg。
(3)“申请信息编辑下载”页面:可修改、查看、导出打印个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样表见附件4)。
(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纸质打印后统一上交至学院,由学院审核、盖章。
3.学院评审认定(4月11日-4月17日)
各学院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系统”查看或修改学生报名信息、下载学生认定申请表、导出2025年学生报名信息汇总表。学院根据《评价获证规则》,对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梳理筛选符合直接认定人员名单,本着“谁评价,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对学生进行中级或高级的评定,并由评审委员会出具评审意见,签字盖章。
4.学院提交材料清单
各学院于4月18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材料统一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9室)。材料清单包括:
(1)《**学院2025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WORD电子版);
(2)《职业(工种)评价获证规则》(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WORD电子版);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化考核结果情况说明》(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详见附件5);
(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性考核课程成绩单》(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详见附件6);
(5)《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纸质版,每人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按成绩单中顺序进行排序)。
(6)学生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需要纸质版和PDF电子版)。
5.审核认定
学校对各学院(部)提交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上级人社部门审批认定。
6.证书发放及查询
认定完毕后,可登录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系统”下载职业技能认定证书,证书相关信息在上级人社部门上传平台后,也可以登录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osta.mohrss.gov.cn/查询。
三、其他事宜
(一)各学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的重大举措,加快认定评价进度,务实工作实效。
(二)在过程化考核实施中,各学院要及时了解学生动态、信息反馈,根据最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时调整课程设置及人才培养方案,不断完善考核内容,调整评价获证规则,对使过程性评价逐步规范化、标准化。
(三)各学院做好毕业生职业技能认定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留存、归档、存档备查工作。
联系人:肖华 联系电话:3693067
电子邮箱:jwcsjk#hist.edu.cn(发送时请把“#”替换为“@”)
附件:
1.备案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
2.**学院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
3.获证规则示例
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样表)
5.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化考核结果情况说明
6.过程性评价成绩单
教务处
2025年3月26日
(初审/肖华 复审/赵高丽 终审/杨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