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8)》(教师〔2023〕406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河南省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示范性项目建设,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现决定开展“河南省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示范性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总结梳理卓越教师培养改革、UGS协同育人改革、师范生成长工作坊建设、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能力提升、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建设等五个大类的示范性项目,以项目为单位形成项目中期报告,中期报告要包含项目实施概况、采取的工作举措、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性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意见建议等内容,同时附相关支撑材料。
请项目负责人于10月8日前将项目中期报告及支撑材料(纸质盖章件一式两份),报送至行政楼406室。同时将WORD版、PDF版,发送至jyk#hist.edu.cn,发送时将#替换为@。
联系人:黄文 3040246
教务处
2024年9月16日
(初审/黄文 复审/侯宏皎 终审/杨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