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度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豫学位〔2025〕3号)和《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等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26〕1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1.审核范围
按照河南省最新文件要求,2026年我校参加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备案的专业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获批时间 | 招生时间 | 负责学院 |
1 | 智慧农业 | 090112T | 2024 | 2025 | 农学院 |
2 | 应用生物科学 | 090109T | 2024 | 2025 | 植物保护与环境学院 |
3 | 能源化学 | 070305T | 2024 | 2025 | 化学化工学院 |
4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090106 | 2024 | 2025 | 园艺园林学院 |
5 | 智能视觉工程 | 080721T | 2024 | 2025 | 信息工程学院 |
6 | 科学教育 | 040102 | 2026 | 2026 | 教育科学学院 |
2.需审核备案学院按《河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的要求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有关证明材料(新增专业在教育部专业目录备案文件、人才培养方案、各新增专业的学位授予具体标准、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设计(创作)管理制度、授位管理流程和制度等)。
3.专家论证。各学院按照《河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专业领域同行专家及教育教学管理专家评审会。
二、拟新增的辅修学士学位
各相关学院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自评并填写表格。
提交材料包括:对应类型的申请报告、专业简况表、汇总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对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合作协议等)。
三、调整专业授予门类
如有因教育部批准新增或备案等需调整学位授予门类的专业,提交以下材料:调整学位授予门类专业的申请报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专业的学位授予情况、教育部批准的相关文件等)。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11月4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407),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jk@hist.edu.cn。
教务处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