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科教融汇协同育人项目建设,全面掌握项目实施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压实校所双方责任,切实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实施科教融汇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教高〔2025〕169号)精神和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就开展科教融汇协同育人项目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对象为我校立项建设的省级科教融汇协同育人项目。
二、检查内容
对照项目申报书和校所合作协议,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组织保障情况
校所合作协议签署与执行、双导师团队组建、联络员机制建立及日常协调联络落实情况。
(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对照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融合贯通式人才联合培养、科教融汇共建课程教材、卓越拔尖学生浸润培优、实验室开放协同、需求牵引式科研联合攻关等六项重点任务,逐项核实推进进度与阶段性成效。
(三)联合培养与科研攻关情况
校所衔接联合培养方案执行、课程开设及科研学分转换、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科研团队情况,以及联合科研攻关项目进展与阶段性成果。
(四)经费使用情况
项目经费使用进度、支出范围及规范管理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工作安排
(一)项目自查
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检查内容组织项目团队全面开展自查,如实撰写《科教融汇协同育人项目中期检查总结》,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于11月9日前将自查材料报送所在单位。
(二)单位审核
项目所在单位对自查材料和支撑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形成审核意见,于11月10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
(三)学校组织检查
学校于11月12日前组织专家,采取材料评审与现场汇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期检查,形成中期检查意见并反馈项目单位。
(四)整改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或进展缓慢的项目,学校反馈整改要求,项目单位限期整改,学校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如实填报
要实事求是反映项目实施进展和成效,严禁虚报瞒报、弄虚作假。对进展缓慢或检查不合格的项目,按有关规定督促整改。
(三)按时报送
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自查和材料报送。逾期未报送且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本次中期检查。
联系电话:3040246,材料报送邮箱:jyk@hist.edu.cn。
附件1:科教融汇协同育人项目中期检查总结
教务处
2026年10月27日
(撰稿/黄文 初审/李士鹏 复审/侯宏皎 终审/杨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