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建立规范的学习秩序,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平时成绩的评定工作,按照《河南科技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校发字[2015]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此细则:
一、平时成绩的管理
1.平时成绩比例的确定
各学院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专业特点、课程性质等确定每门课程的学生总评成绩构成比例,平时成绩占40%或50%,末考成绩占60%或50%。成绩构成比例一经确定要保持相对稳定,在下次《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前,原则上不允许修改。
每门课程平时成绩比例要经过教研室充分讨论,学院论证审核后,填写汇总表(见附表1,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由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
2.平时成绩的量化
任课教师要结合到课情况、听课、作业、课堂讨论、实验、平时测验及课中考试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评定平时成绩。其中,到课情况、有无教材和课堂笔记各占10%;课中考试、作业、课堂讨论、实验等占70%(举行课中考试的课程,其成绩比例不得低于30%;举行多次课中考试的课程,按平均分记入课中考试总成绩),其它考核方式所占比例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确定。
3.平时成绩的记录
开课初,任课教师应向学生说明考试方式、平时成绩占该课程成绩的比例及量化评定办法。平时成绩的评定须有依据及相关辅证材料。
任课教师要定期填写《河南科技学院学生平时成绩单》(见附表2,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期末装入试卷袋存档,每学期不定期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考前两周必须向学生公布最终平时成绩。如果平时成绩不及格,则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
二、课中考试的有关要求
1.考试科目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每学期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应安排课中考试。高等数学、有机化学、大学物理等学期学分超过3(含3)学分的学科公共课,可由开课学院确定是否进行课中考试。
2.考试形式
课中考试可根据教学要求采用随堂考试、测验、大作业等形式进行。班级较多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
3.考试管理
课中考试方案由任课教师提出,经教研室讨论同意,保持基本稳定,要体现在每学期的《授课计划》中。请任课教师将课中考试方案报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见附表3,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落实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与评价,进一步明确各环节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平时成绩考核、记录等工作。
2.请以课程承担学院为单位,每学期第四周前将《河南科技学院总评成绩构成比例汇总表》(附表1)和《河南科技学院课中考试方案汇总表》(附表3)书面报教务处备案。
附表 1:《河南科技学院总评成绩构成比例汇总表》
2:《河南科技学院学生平时成绩单》
3:《河南科技学院课中考试方案汇总表》
(附表请点击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