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本科专业设置,贯彻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谋划落实本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等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度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支持学院优化专业结构,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设置符合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打造优势特色专业集群。
2.支持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增设学科交叉融合的新专业,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的专业,推动专业升级换代。
3.继续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
4.加强专业设置与招生、就业联动。对就业率过低、不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及时调减。
5.增设专业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保证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
6.学院应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增设急需专业。
7.拟新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应贯彻OBE理念,课程设置执行标准的有关要求。专任教师、生师比、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基本办学条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专业,不得申报增设。
8.拟于2024年度申报新增的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需于2023年9月5日前向省教育厅提交2024年度增设专业汇总表、增设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经省教育厅统筹反馈后,于9月28日前在教育部平台“预备案”专栏填报备案,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次年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申报程序
1.学院论证申请。学院认真分析现有专业办学情况、办学基础,对拟增设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毕业生就业前景等相关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周密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和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校审核。
2.学校组织论证。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经审核后,对申报专业进行论证评审,确定2024年度年度拟增设专业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于9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教学研究管理科,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时提交电子版。
1.2024年度拟申报新增专业论证报告
2.2024年度拟申报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2024年度拟申报新增专业预备案汇总表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3040246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版
3.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5.2024年度拟申报新增专业预备案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8月24日
(初审/黄文 复审/侯宏皎 终审/杨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