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字[2004]171号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和《河南省高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精品课程建设,提升课程建设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和基本原则
(一)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精品课程建设是我校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是提高课程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切实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我校课程建设整体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原则
1.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培养宽口径、强能力、多方向、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中等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
2.精品课程建设要综合学科、教师队伍、教材、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环节等各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3.精品课程建设要集优秀师资、精品教材、教学改革成果于一体,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交流与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课程教学的质量。
4.精品课程重点体现在“精”,即内容精炼、教艺精湛。要重点扶植、稳步推进,在搞好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培育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建立起以精品课程为主的课程建设体系和良性发展机制。
二、精品课程的建设目标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材、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的建设重在更新教育教学理念,突出课程教学内容的先进性、教学方法的有效性和教学改革成果的显著性。通过精品课程的建设,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整体提升我校的课程建设水平,使我校的课程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有力地推进我校培养和造就更多高素质人才。
根据课程建设状况,力争在未来5年内建设1-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0门以上省级精品课程、100门左右校级精品课程。经过努力,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主要课程及综合素质教育精品课程体系,并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带动整个课程建设,带动学校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
三、精品课程的建设内容与标准
1.师资队伍。精品课程要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教授或副教授担任主讲教师,通过建设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并根据课程类型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2.教学内容。准确定位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课程与学科专业改革、发展的关系。课程教学内容要实现教学与科研的有效结合,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积极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要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整合优秀教改成果,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
3.教学方法和手段。根据课程类型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鼓励使用双语教学和CAI课件教学,课程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含实习与课程设计)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及教学背景资源等,需要上校园网,以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4.教材。根据教学需要建立与多媒体有机结合的系列化教材,鼓励教师编写出版高水平教材或选用近年来国家级、省部级获奖优秀教材或者公认的高质量教材。
5.实践教学。实践教学课程(环节)要有良好的实验实习资源与环境,根据课程类型开设综合性、设计性或其他具有创新性的实践教学活动。鼓励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鼓励积极开展产学研相结合的教学和科技创新活动。
四、精品课程的申报条件和立项评审程序
1.申报条件
(1)申请课程应为本科专业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主要课程和综合素质教育课程。以专业基础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为主。
(2)课程必须已在我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
(3)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务,且教学经验丰富,课程梯队中副教授和讲师不少于3人。
(4)申报推荐评审省级精品课程,课程负责人一般
应具有
教授职务,且有较高学术造诣。课程有关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教学录像材料等应当按规定要求上校园网。
2.评选程序
(1)校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每年举行一次,在每年上半年进行。
(2)课程负责人按照精品课程评审通知要求,填写《河南科技学院精品课程申报书》,并准备上网材料,各院(系)统一向教务处提交。
(3)由教务处初审后,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和会议审定,报分管校长批准后实施。
五、精品课程的建设与管理
1.校级精品课程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1-2年,确需延长的,最多不超过3年。在建设周期内,课程应当根据我校精品课程的建设内容与标准有计划地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2.对于校级精品课程,采用项目负责人制。给予专项建设经费。对于被评为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分别给予后续建设经费,并对课程负责人给予奖励。
3.教务处负责精品课程的评选和检查,并组织实施。通过校级精品课程评审的课程由学校授予“校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4.对校级精品课程和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学校每年开展一次检查评估活动。检查合格者继续资助,不合格者暂停资助,限期整改,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停止资助,并根据实际情况收回资助经费。
六、精品课程的知识产权管理
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校级、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评审的教师,应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精品课程在享受学校或河南省、国家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有关教学内容按照规定必须上网并向本校或者向其他院校免费开放。
七、奖励与激励机制
1.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的课程,每门课程学校奖励0.2万元;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的课程,每门课程学校奖励0.5万元;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课程,每门课程学校奖励2万元。同一课程按最高级别发奖,不重复获奖。
2.被评为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当年分别补助教学工作量50、100、200学时,由课程负责人分配给参加人员。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0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