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13年度
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院教字[2013] 7号
各学院、相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精神,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教师〔2012〕829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13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借鉴国外、省外教师教育研究的最新成果,促进高等院校和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紧密结合,树立科研促改革、科研兴改革的意识,通过组建科研团队和项目资助的方式,引导高等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的协同创新,引导高等师范教育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引导高校,中小学教师和中职教师开展教师教育发展研究创新实践工作。
二、立项计划
1.立项项目含重点研究项目5项,一般研究项目31项。各学院与行政部门各2项,并推荐1项作为校重点项目进行评选。
2. 一般项目评审工作由教学学院组织评审,教务处组织教育教学管理部门的项目评审,教务处备案。重点项目各学院推荐,学校组织评审。项目评审结束,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确定。
3.各院(部)应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一般不少于7人。成员采取回避制度,项目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评审工作。
三、立项要求
1. 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含高级实验师)以上职称,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有5年以上一线教学(含教辅)或管理工作经验。一般项目应具有讲师(含实验师)以上职称,3年以上工作经验。每个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最多不超过8人。
2.为鼓励一线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教改项目的研究工作,一线教师作为主持人或参与的项目比率不少于50%,积极吸收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参与项目研究。
3.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主持人在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要积极发挥团队成员的作用,实现高等师范教育、基础教育与中职教育的协同创新、共同发展。
4.一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去年已获准立项的以及往年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
5.立项项目的建设周期原则为一年,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
6.项目成员中必须有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或教师进修学校的人员参与,比例不少于30%。
7.各单位评审后将《河南科技学院教师教育改革研究项目评审推荐结果》一份、《河南科技学院教师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两份用A4纸打印(以上材料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于2013年6月1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室,汇总表电子材料发送到电子信箱:jyk400@126.com。
四、验收鉴定
1. 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2. 课题研究强化实践的价值取向,着力解决实践问题,必须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有系统翔实的文献综述,有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重点突出,难点明确,创新点清晰,按时呈报研究成果,确保成果质量。
3.教务处负责成立鉴定委员会,并对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鉴定工作,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师范生培养中,解决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师教育领域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五、项目管理与经费使用
1.学校批准立项的本年度校级教师教育项目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分别给予经费资助。
2.对于批准立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签订任务书。重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至少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相关内容论文1篇;一般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1年,以第一作者在CN期刊发表相关内容论文1篇。
3.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教师教育改革研究,一般不用于购置仪器设备。经费的使用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教务处加强项目管理,定期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 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填写项目进展报告书。到期未结项者,停止经费资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焱,霍 磊 联系电话:3040246
附件
1. 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 河南科技学院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 河南科技学院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4. 河南科技学院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评审推荐结果
河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教师教育课程 改革项目 立项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