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59号),现就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新实践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2018年校级和省级大创项目结项、2018年国家级大创项目中期检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管理
1.各学院接到教务处发布的通知后向本学院承担项目的学生及指导教师发布通知及结项要求。项目完成应提交以下三种形式的成果之一。每年各学院以第三种其他形式结项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1)论文形式公开发表(文科:学生应为前两名作者,理工科:学生应为前三名作者),论文内容必须与项目一致,须注明项目基金来源为:“河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创新项目需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者获得国家级竞赛奖励。
(2)出版书籍、科技发明、软件开发制作、参赛获奖等形式的,需显示“河南科技学院”或“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同时附上图书、专利证书、软件应用单位证明、获奖证书等。
(3)其他形式,各学院根据工作难度和实际情况,自行设定结项标准审核结项,学生应提交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提交前要经过检测,查重率要求低于30%。
2.国家级项目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结项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要求各项目组全体成员参加答辩,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陈述,项目组全体成员对专家提问进行答辩。各项目组需准备PPT,提纲如下:项目的目的和意义;主要研究成果,主要结论,特别要说明主要的科学发现和创新之处,并列出具体的内容和必要的数据;研究成果的科学意义、社会影响和应用前景;项目组成员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的心得体会,着重描述其对于培养自身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感受;预定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收获,项目工作有哪些不足,有哪些问题尚需深入研究;项目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建议;经费使用情况。
3. 2017年校级延期的项目随本次结项。2017年国家级项目、2018年省级项目和2018年校级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到期不能结项或者如期结项但不能达到预期研究目标的项目,学校将取消项目资助。
4.结项材料通过河南科技学院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sjjx.hist.edu.cn/)上传,同时提交《河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项报告书》和成果原件(用于核对)、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存档,一份交教务处备案)。若无原件或不提供原件核对,则不予结项。
6.2019年5月15日之前各学院将结项材料及汇总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407室)。教务处统一打印结项证书,学院集中到教务处领取。
二、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结项要求
2018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进行结项验收(两年期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在“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平台(http://dcjh.haedu.cn)”提交有关材料,并于5月15日前同时将纸质版结项材料(见附件,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侯宏皎 联系电话:3040246
河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