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0年立项的校级创业计划项目、省级创新创业计划项目,2019年立项且研究周期为2年的国家级创新创业计划项目。2019年申请延期的各级创新创业计划项目。
二、验收内容
1.是否按照立项申请书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2.项目研究和实践情况;
3.项目创新点与特色;
4.项目研究取得成果的实践应用情况及效果。
三、工作程序
本次验收工作学校采取项目组自查、学院评审、学校复审的形式进行。
1.项目组自查
项目组应在总结前期研究工作的前提下,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有关阶段性建设成果,同时向学院提交结项材料,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必须提供结项报告、结项成果等所有材料。
2.学院评审
各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项目立项申请书,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疫情期间学院采取线上评审。学院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及结项材料对项目给出通过、暂缓、延期、终止等验收意见。职能部门人员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的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由教务处组织,创业计划项目由招生就业处组织。
3.学校复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的审查结果进行复审,根据复审情况对项目进行抽查,确定最终评审结果。
四、验收结果
1.学校将对各学院审查和学校复审情况进行分析整理,并公布评审结果。
2.结题验收中评定为通过的项目,学校将颁发结题证书。
五、项目材料要求
请各相关学院及项目团队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相关材料,项目结题材料要求如下:
1.国家级、省级项目登录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进行结项填报。
2.国家级、省级项目提交结题表及结题验收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校级项目编制并提交《河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
4.成果支撑材料集一册。主要包括获准授权的专利(含受理)、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录用)、参与竞赛的获奖证书、问卷、量表、图片和调查报告、实物作品、模型、图片、图纸、公司营业执照、销售业绩及财务报表等,验明原件,提交复印件。发表论文需提供录用杂志封面电子版和论文电子版、专利需提供专利授权书扫描件、成果为实物的需提供实物电子版照片等。
5.创业类项目须同时提交项目产品或服务的部分代表性实物的照片若干,项目产品生产或服务场所照片若干。创业实践项目须进行工商注册,否则按照创业训练项目标准报账。已经在工商局注册为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项目团队请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版)和复印件各1份;未正式注册的项目团队请详细说明项目当前的进展情况和未来的创业计划。
6.原则上不予延期,若主持人有重大事故确无法按正常进度开展研究的,须持相关证明办理延期,经指导老师和学院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批。延期不超过一年且不超过项目负责人本科毕业之日,省级、国家级项目须同时登录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申请延期。
(三)成果申报
根据《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省级以上(含省级)大创项目验收优秀的项目,可申报“河南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成果奖,从结题优秀项目中遴选不超过30%的比例进行申报,并报送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成果奖申报书及佐证材料,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六、材料报送
请于5月3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纸质材料提交至:
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9,创新项目)
招生就业处创业科(实验楼A307,创业项目)
电子材料发送至:jwcsjk@hist.edu.cn(创新项目)
381683199@qq.com(创业项目)
联系电话:3693067 3693390
联系人:李玲 杨鹏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2021年5月8日